为满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抚人社发[2013]26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卫生局决定,组织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网络教育除外)。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5、抚顺市卫生局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6、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岗位,其专业要求为本科专业。即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应聘该岗位的,其本科学历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高等医学院校七年制本硕连读毕业生可按毕业专业选择相应临床医学、中医学岗位报考。
7、护理专业岗位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2013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聘用时提供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为以下三类:1、A类岗位:公共管理岗位,岗位类别代码为A;2、B类岗位:医疗专业岗位,岗位类别代码为B;3、C类岗位:护理专业岗位,岗位类别代码为C。
三类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规定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计划。
四、招聘步骤
1、公布招聘计划
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公布。
2、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 2013年8月6日至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市卫生学校成人教育中心。
3)报名费:50元/人。
4)报名人员学历和资历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5)报名时将现场照相,采集应聘者影像信息。
6)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⑴《2013年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⑵身份证及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岗位要求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笔试
1)笔试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行A、B、C类考试。
A类、B类、C类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A类岗位:公共管理岗位(从事非医护专业技术工作或非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岗位)实行A类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50分)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
B类岗位:医疗专业岗位(从事医疗专业技术工作及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岗位)实行B类考试,笔试科目为生理学(50分)、解剖学(50分)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
C类岗位:护理专业岗位(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岗位)实行C类考试,笔试科目为护理学(50分)、生理学(50分)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