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抚顺新宾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8名人员公告

2013-07-24 13:54:15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C类岗位:护理专业岗位(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岗位)实行C类考试,笔试科目为护理学(50分)、生理学(50分)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

3.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将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 )上公布。

4.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整体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取消其参加面试环节资格。

5. 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将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1.按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考单位要求上交各种证件原件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阶段,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在资格复审结束后3日内完成。

(五)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

2.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3.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成绩计算及公示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分别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进行公示。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确定为体检人选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之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参加考核资格。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将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抚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要属实名),取消聘用资格;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本招聘公告由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新宾县卫生局:024-55022219

新宾县人社局:024-55080150

监督举报电话:

新宾县监察局:024-55080083

附件:

1.2013年新宾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2013年新宾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在此下载.rar

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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