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塔城地区“三支一扶”招募60人公告

2013-07-24 13:54:22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十、考核评估

服务单位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考核。县(市)“三支一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情况,年度考核情况要及时通过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更新维护数据,并填入《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其中对于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大学生在团委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情况要进行专门考核。

十一、组织保障

(一)为确保“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地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主动参与,密切合作,按分工负责协调和监督服务工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编制招募计划,并协调方案实施的组织等。


(二)各县(市)人社部门在“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实施中要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要加强调研指导和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和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负责及时为上岗的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各县(市)“三支一扶”办,要根据服务单位的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服务岗位,并按岗位条件和工作程序进行招募。招募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切实选拔品学兼优、专业对口、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高校毕业生。

附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doc

塔城地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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