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 “三支一扶”招募8人公告

2013-07-24 13:54:28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二)7月22日至7月23日。各县(市)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地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就业促进科),由各(市)专人负责携带《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到证原件和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及电子版(大学生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及影像、身份证影像、户口本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核。(身份证件正反面,户口本需户主和本人。所有材料一式2份,一份各县(市)备案,一份报地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三)7月25日。各县(市)组织笔试,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并于考27日将录取人员相关信息报地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地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自治区分配计划名额的1:1.2进行招募,7月25日完成招募工作。

(四)7月29日至7月31日。地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招募人员上报自治区审核。

(五)8月5日至8月15日。组织对自治区审核通过的大学生进行体检。

(六)8月20日至8月30日。各县市组织体检合格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结束后,举行新招募大学生出征仪式,统一组织上岗。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doc

附件2:2013年沙湾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申报表.xls

塔城地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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