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三支一扶”招聘公告

2013-07-24 13:54:34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根据伊犁州人事局通知要求,为加快伊宁市经济建设步伐,现面向社会招聘“三支一扶”人员,特制订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竟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公开透明,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报考的条件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思想和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学历条件:

大专以上毕业生。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毕业的考生可以报名,男女不限;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1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7月25日19:00分(北京时间)

3、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1寸照片3张,到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0室(原青年宾馆)报名,(电话:8027296)招聘单位、人事部门会同纪检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报名时须填写《伊宁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考试手续。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总分100分),使用汉语答卷。

五、体检、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监察部门组织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三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培训上岗,试用期为半年,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在职人员的待遇,同时由聘用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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