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事业单位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3 14:04:09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根据《伊春市委办公室、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伊办发〔2011〕24号),西林区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2家事业单位,分别是西林区龙泉湖水库管理处,隶属西林区政府;西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隶属西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出2个岗位,计划招聘4名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3年西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二表本科以上学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30日发布招聘公告,7月22日—7月30日报名。全天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西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458-3712668,联系人:陈艳。报名时填报《2013年西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各1份,个人简历材料1份,工作经验证明1份,其它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及复印件1份,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用油笔写上姓名,1张粘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另4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的背面)。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不能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按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区人社局、区龙泉湖水库管理处、区安监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照汇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1、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与《专业基础知识》两科一张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

4、笔试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含政策性加分),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应对式面谈的形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确定人选:面试后,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和考核

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由区龙泉湖水库管理处及区安监局分别组织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

体检、考核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和落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相关事宜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根据《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伊办发[2011]24号)规定,对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3年内参加区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对具有我市户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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