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漳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41名人员公告

2013-07-23 14:05:26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5、报考者请于8月17日上午8:00至8月21日下午18:00之前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6、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版)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

三、考试

市直事业单位遴选、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漳州市公安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心理测评、体能测评,龙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只笔试。考试由招聘(遴选)主管部门各自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笔试时间:职位条件中专业设置为医疗卫生专业的,笔试内容医(技、药)专业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助产专业为《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下午14:30—16:30;其他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含遴选)60分以上为合格,报考龙海市、漳州开发区事业单位50分以上为合格。

2、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联 [2007]7号执行,2011年大学生村官的加分条件按闽委组综[2012]38号执行。漳州市常住户口或漳州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加分。以上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超过10分。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请考生于8月30日前将加分有关证明材料报送招聘主管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市直事业单位遴选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医(技、药)专业面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护理、助产专业面试采用护理技能考核方式。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4、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审核。面试对象须提供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公布的面试时间前2天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之前由用人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成绩计算和体检

1、市直事业单位遴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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