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漳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41名人员公告

2013-07-23 14:05:26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2013年漳州市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方案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其中漳州市公安文职人员60名,龙海市事业单位56名,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院25名),漳州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8月1日至1995年8月8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报名截止时常住户口在我市和市外高校漳州生源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为本市报考者;面向范围为本省或县(市、区)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2013年漳州市内高校市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参加报考的,视同“漳州生源或漳州户籍”;2013年9月30日前在面向范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视同面向范围内的报考者。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须是我市机关、参公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备两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1年和2012年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称职)以上。


9、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于8月1日上午8:00至8月8日下午18:00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 如实完整准确地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8月8日下午18: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本次考试报名不进行初审,进入面试或体检阶段时,招聘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或体检资格。

3、网上缴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后,应通过建设银行于8月10日上午12:00之前缴交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4、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漳州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退还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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