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事业单位招聘260人公告

2013-07-23 14:05:46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对不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六)聘用

1、上报审批: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上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管理:所有聘用人员须服从职位调配,一律根据录用人员所学专业聘用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见习期);聘用期间进行考核,连续三年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

聘用到基层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须在基层工作满三年及以上,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到县级部门工作。

3、聘用待遇:聘用人员聘期内执行国家政策性工资待遇标准。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正定级。

五、纪律要求;

应聘考生要严格按照本次招聘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参加报名、考试和体检,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黄陵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暂行)》进行查处。

对在招聘期间捏造事实、散布谣言,影响招聘正常进行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5212088(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5212257(县监察局)

201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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