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5人公告

2013-07-23 14:26:24阅读:0地区:广东.深圳电脑版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佣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用人单位在2个月内为其办理雇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备案。

投诉受理部门: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干部人事监督科,电话:23338378。

八、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普通雇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zip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zip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7月19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