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村镇科级岗位公推竞岗和公开招聘公告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2、在青村镇机关、事业单位、经济园区、村(居)、企业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人员;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4、竞岗镇党群办副主任的,必须是中共党员;
5、近三年来单位年度考核等次连续称职(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户籍。
按照有关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和“一票否决”等处理影响提拔使用的人员,一律不得报名。
(二)采用公开招聘方式进行选拔的岗位
在本区范围内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正式人员: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2、具有全日制本科文化程度,年龄在26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7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从事团的工作经历并参加工作1年以上,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优先;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起竞岗职位的工作职责;
5、具有本市户籍。
(三)录用方式及待遇
最后录用人员原人员性质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其他性质人员则录用为镇集体人员编制。对决定任用的干部按照《青村镇选拔干部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8月5日(上午8:30—下午4:3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青村镇政府党群办(4)(青村镇南奉公路2815号3号楼3楼,联系电话:57562135;57567038)。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能够说明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年限、专业岗位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和证明(任职年限证明材料以任相应职级时任免审批表档案复印件为准);报名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近期证件照(1寸免冠)、电子证件照各1张。报名者需如实申报和填写个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竞岗资格。
中共奉贤区青村镇委员会
奉贤区青村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