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聊城冠县事业单位招聘259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2 11:20:18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笔试成绩按《小学教育基础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医学职位的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医学基础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基础知识》各占5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说课)人员。面试(说课)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报考实小、商小、冠星小学教师职位的按招聘计划1:2.5比例确定说课人员;报考乡镇小学教师职位的按招聘计划1:1.2比例确定说课人员(乡镇小学信息技术职位及定向招聘职位,由于招聘数量较少,按1:1.5比例确定说课人员);报考其他职位的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所确定的面试(说课)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符合招聘计划比例职位的同类面试(说课)考生的最低分。

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张榜公布或登入冠县人才网(www.sdgxrc.com)查询。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说课)的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面试与说课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张榜公布或登入冠县人才网(www.sdgxrc.com)查询。

(三)面试与说课

面试与说课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面试或说课通知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进行说课,说课内容从拟任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指定,说课采用百分制计分,由专业教师进行现场评判,说课成绩在本场说课结束后向考生集中宣布。说课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实小、商小、冠星小学教师职位的,根据说课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招聘计划1人的按2人确定),对于说课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报考其他职位的,根据面试(说课)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对于面试(说课)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张榜公布或登入冠县人才网(www.sdgxrc.com)查询。

五、考核与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专门考核小组,对拟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审查档案材料、复核报考资格),并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对报考乡镇小学教师职位、乡镇卫生院职位、县直部分事业职位的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面试(说课)成绩(若面试或说课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定向职位考生与其同类职位考生成绩混排确定顺序),报考其他职位的按实际报考单位确定。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请县领导同意后,由组织、人社部门核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通知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与单位签订一年的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履行合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自谋职业。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