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聊城东阿县事业单位招聘7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2 11:09:01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全部异地聘请。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并根据招聘计划分类进行。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第二办公区门口公示。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等额递补。在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面试考务费为每人100元。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分组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同一类别的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第二办公区门口公示。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核、体检。因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 考核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及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 体检

体检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县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派遣等有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乡镇事业站所拟聘用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七、监督、咨询电话及其他

东阿县人事局:0635-3289114

东阿县监察局:0635-3289066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东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