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批。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办理派遣等有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咨询电话及其他
东阿县人事局:0635-3289114
东阿县教育局:0635-5109858
东阿县卫生局:0635-3282503
东阿县监察局:0635-3289066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东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