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事业单位招聘6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2 11:10:01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具体招聘计划、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国家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

4.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的应为潍坊市常住户口或潍坊市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5.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上午9:00-8月7日下午5:00。

 

查询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8日中午12:00。

具体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qxrsj.gov.cn,下同)或“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网”(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初审。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随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3年8月5日-8月8日中午12:00登陆“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或“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网”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下载打印《临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或业务技能测试时使用)。

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职位不受比例限制。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应试人员于2013年8月14日至8月16日登陆“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或“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网”打印准考证(未打印《临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临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的请一并打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8月26日—8月27日。

资格审查地点:原临朐县人事局办公楼一楼(县城城南街南段东侧)。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业务技能测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需向临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临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的须出具户口簿);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人事档案托管人员应由托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审查,取得面试(业务技能测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业务技能测试)费70元,否则视为弃权。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业务技能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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