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0817-2809232
《综合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817-2810427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单位电话(附件4)
监督电话:0817-2612000(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
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3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3年7月公招《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3、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3年7月公招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4、南充市市属公招人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2013公招附表.xls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