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沧州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19 16:58:14阅读:0地区:河北.沧州电脑版

经过政审及资格复审程序后,对因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合格通过体检、未合格通过政审考生被取消招聘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获得递补资格。递补仅限一轮次。

资格复审及政审合格人员及拟招聘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九、公示

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新华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

由招聘领导小组汇总拟招聘人员基本情况,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列编等上岗相关手续。

十一、招聘资格免除及其他规定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招聘过程的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招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如弄虚作假等),均取消招聘资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财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二、本实施方案由新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09330 、5209332 (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站:沧州市新华区在线www.czxh.gov.cn

新华区人社局网站www.xhqrsj.gov.cn

附:

2013年度新华区事业单位拟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新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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