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费和领取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到缴费处领取报名序号和报名信息采集卡,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缴纳报名考务费102元/人(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信息采集费12元),工勤岗位缴纳报名考务费72元/人(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二科共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每个考生的报名序号是唯一的,它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自己牢记并妥善保管。
3、信息采集
考生现场填涂报名信息采集卡,并在现场信息采集处采集信息。
只进行资格审查,未缴费和采集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可于2013年9月2日9:00至9月6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四)其它相关事项
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不足4∶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进路院2008房间,申请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拟免交考务费的考生需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至8月9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到现场报名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考务费不再退还。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我省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13年8月9日下午17:30前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市、县两级组织部村官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逾期不再受理。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考试
1、笔试:
(1)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专业知识》三科,满分均为100分;工勤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师岗位测试的《专业知识》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方法概论、教育法律法规等)。
管理岗位测试的《专业知识》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
其它岗位测试的《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
(2)考试时间:2013年9月7日8:00——10:0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30——12:00测试《专业知识》,15:00——17:30测试《申论》。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40%
工勤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专业知识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