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杭州市卫生局所属的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系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基本条件 | 具体条件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精神科医师 | 1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1.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医疗机构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4.已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 |
本科及以上学历精神医学或临床医学专业 |
放射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 ||
内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
护理 | 5 | 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 |
注:1、工作经历均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2、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市天目山路305号)
3、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本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不接受网上、邮寄、电话等报名方式。
4、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1:3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30%。
2、专业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本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3、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
考试地点: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市天目山路305号)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等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http://www.hz7hospital.com/),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在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zsrsj.gov.cn )和本单位网站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125991,0571-85126521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