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慈溪市审判事务保障中心公开选调2名人员公告

2013-07-19 11:15:25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慈溪市审判事务保障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慈溪市审判事务保障中心为慈溪市人民法院下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其中财务岗位1名、统计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财务岗位选调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财会、会计、会计学、审计、审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等专业,具有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

2、在事业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二)统计岗位选调条件:

1、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专业或在原单位从事统计工作2年以上;

2、在事业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历年考核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于7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到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三环东路1999号,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三楼大厅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应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各岗位选调计划2倍的,取消选调指标。报名合格者于7月25日在慈溪人才网下载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27日,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科技、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和写作,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三)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选调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并列的则全部入围)。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并列的全部入围;考核主要了解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

(五)选调。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岗位需要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慈溪人才网公示三天。符合条件并经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63912731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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