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附件:
1、2013年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公开招聘高端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2、2013年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公开招聘高端人才报名表.doc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