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招聘67人公告

2013-07-18 17:11:51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5、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服务中心:

0991~4606779、4646910、4640296

6、 职位咨询电话:

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组织人事处:0996~2252030、

0996-2253787

7、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8、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汉语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并按岗位要求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塔河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塔河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 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3)按招聘岗位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形态、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

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塔河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按照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塔河网上提前2天公布体检时间、体检人选、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考察

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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