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者进行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期一年。
(四)其它具体事项由双方自愿协商确定。
八、其它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成绩公布时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三)在职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广州文联网(www.gzwl.org.cn)、广州文艺网(www.guangzhouwenyi.com)上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广州市文艺报刊社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由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监督。
联系人:饶女士 电话:83357769
金先生 电话:83553184
李女士 电话:83806897
传 真:83806897
监督电话:83552285联系人:麦先生
广州市文艺报刊社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