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招聘4名人员公告

2013-07-18 14:27:49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考核对象的确定

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50%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二)体检、考核的办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执行。

若体检、考核入围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宜聘用的可在报考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核后,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分别在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实施细则》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如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510)。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普陀区公开招聘渔政船职务船员报名表.doc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

二0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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