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菏泽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234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18 14:28:00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受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在应聘过程中经审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对无故放弃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的人员,将不良记录纳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本简章由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鄄城县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综合类2350609 卫生类2411132 教育类2414520

监督电话:2421548、2421539

附件:

1、鄄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综合类).xls
 

2、鄄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卫生类).xls
 

3、鄄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教育类).xls
 

鄄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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