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济南平阴事业单位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18 14:28:1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中共平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08]5号)有关规定和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济南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专科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考核合格,报考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实行定向招聘,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经审核确认,对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公示。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需征得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根据平阴县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计划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平阴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

(一)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至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平阴县第四中学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严格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于2013年7月29日前登录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下载《平阴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按要求规范填写、贴好照片。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平阴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审查。除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外,应聘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的还须提交30秒动画创意制作作品(用光盘存储);“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提交山东“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机构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出具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到时提供不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提交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招募通知书》等证件均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审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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