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发改委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203,2280572,监督电话:0580-2281213。
舟山市发改委
2013年7月17日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发改委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203,2280572,监督电话:0580-2281213。
舟山市发改委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