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四川乐山市事业单位招聘201名人员公告

2013-07-18 14:30:43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用人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报考人员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区县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纪委监察局0833-2426983;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833-2125375)。

十一、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区县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3-244234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0833-2431510。

4、各区县和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0833-2105320 乐山市民政局

0833-2495859 乐山市卫生局

18080666957 乐山市职业技术学院

0833-2134054 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33-213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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