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聘人员必须服从石峰区卫生局的统一安排,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凡正式聘用者5年工作期内不得调离。
四、举报及投诉电话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8681083
株洲市石峰区监察局:0731-22629879
五、其它说明
1、考试委托正规专业考试机构命题、阅卷并组织实施,招聘方与代理方签订公正保密协议,委托方与代理方如违反协议,均负法律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属石峰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石峰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