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纪委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纪委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3340933八、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人员的岗位由市纪委统一调配安排使用。
中共河源市纪委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