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由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成立考察组,对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七)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自治区外办党组研究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八)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按公务员体检录用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入编手续
对体检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并报人社厅核定,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手续。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