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招聘31人公告

2013-07-17 12:37:55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4)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 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3)按招聘岗位与进入面试人员为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形态、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

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入闱人员。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按照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上提前2天公布体检时间、体检人选、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人民出版总社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考察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察。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拟录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需提供现工作单位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无工作单位者,需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上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新疆人民出版总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纪检委(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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