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东莞市口岸车检场服务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13-07-17 12:38:04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口岸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统一招录、统一分配岗位。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口岸局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69-22881622,联系人:黄洁文)

附件:1.东莞市口岸局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zip

东莞市口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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