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口岸车检场服务中心为市口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于1999年3月16日成立,共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长安车场科、凤岗车场科、寮步车场科),服务点分布在太平、沙田、常平、凤岗、长安、寮步、麻涌镇。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共招聘4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口岸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
(7)岗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相关工作单位证明。
(8)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
(9)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A4纸)。
(2)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个人页复印件(A4纸)。
(3)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只有申请验证的回执,必须在考察阶段前提供)。
(5)人事档案保管证明或人事关系代理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同版)。
(7)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原件。
3.报名时间:2013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4.报名地点:东莞市口岸局三楼303室(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26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口岸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为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
1.笔试
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的面试比例,达到入围分数线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口岸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