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名博士研究生公告

2013-07-17 12:38:48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吸引高层次人才进入体育队伍,进一步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保证新进人员的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06号)和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做好全省人事宏观管理工作和下达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3号)文件精神,经省人社厅批准,现将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单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届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单位: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

2、招聘岗位:科研岗位

3、招聘人数:1人

4、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招聘办”)于2013年7月12日在省体育局官方网站(www.sxty.gov.cn)发布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7月18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省体育场西大厅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由局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并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相应的证件资料,包括:报名表(样表附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局招聘办集中统一安排,并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日期为7月31日(周三),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电话通知。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工作由局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为8月6日(周二)上午8:30时,指定医院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局招聘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体育局官方网站(www.sxty.gov.cn)予以公示,并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明确服务年限。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招聘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或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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