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办理事业编制,并享受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8—7873012
联系人:盖宝良
监督电话:13054386895(县纪委纠风室)
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2日
五、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办理事业编制,并享受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8—7873012
联系人:盖宝良
监督电话:13054386895(县纪委纠风室)
绥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