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三明沙县森林资源管理站事业单位招聘26名人员公告

2013-07-16 17:43:14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5)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通过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6)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监察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7)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除个别有特殊要求外的招聘岗位。

(8)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9)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招考资格条件要求为未就业毕业生的岗位报考者报考时需提交未就业报到证。

(11)报考岗位25的在职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4.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属紧缺急需人才或情况特殊的,经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或市公务员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5.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身份证到沙县公务员局(县政府大楼四层)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紧缺急需专业岗位免于笔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择优聘用。

1.笔试

(1)公共科目统一笔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进行。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录沙县人事人才网(www.fjsxrc.com)查询。

(5)笔试合格线:由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和公布。

2.面试

(1) 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 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面试考生必须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因个别考生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它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需经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1:1比例的,该岗位不组织面试。

(3)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入闱面试的考生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沙县人事人才网(www.fjsxrc.com)上公布,在面试规定的时间未到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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