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事业单位招聘40名人员公告

2013-07-16 17:43:52阅读:0地区:山西.太原电脑版

1、笔试

笔试日期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法律基础知识、历史、时事政治、县情和新时期党在农村(社区)的方针、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并列名次,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当面试人数不达该比例时,由公开招考领导组研究决定。

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凡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两年期满后3年内(含3年)报考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2.5分。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有并列名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验证)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与体检

 

考察与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进行,体检费自理。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

考察合格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另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曲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

1、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至少五年)。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费用按晋价费字﹝2002﹞71号文件执行。

2、聘用人员享受所报考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3、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不按时提交报到手续(报到证、人事档案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设立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351-5524689 13509731528

监督电话:阳曲县监察局 0351-552195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有关招聘考试的报名、考试、面试、拟聘用人员信息等环节相关事宜均在阳曲县政府网站公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招考工作纪律

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招聘考试工作纪律,严格按照《阳曲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阳人发【2007】9号)第八章的规定执行。

附件:2013年阳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xls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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