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一)整个录(聘)用工作,在昭通市招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市人社局和煤炭工业局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若出现弄虚作假,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已参加各类就业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本次考试,但对取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拟录用资格的人员,本次招聘均不再录(聘)用。
(三)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的考试,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要求严格规范组织。
(四)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录用工作,在公告规定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凡已录(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取消录(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昭通市煤炭局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0870—2159359 咨询电话:0870--2123692
附件:
1.昭通市煤炭工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简章.xls
昭通市煤炭工业局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