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是副厅级行政类事业单位,归口广东省地质局管理,业务相对独立。主要从事地质勘查、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总部设在广州,下属单位11个,全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分布于广州、汕头、韶关、肇庆、惠州、清远等市,现有干部职工近4000人。为加强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见《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具体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拟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应聘人员需提供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应聘广州市区单位,非广州市户籍者,应符合入户广州条件要求。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rsp.gov.cn)或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网站(http://www.gdysdz.com/),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单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网,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招聘单位。
(二)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9日8时30分至7月31日17时30分。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四)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没有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
(五)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要求人员:地质、工程类岗位审核合格者发送面试通知书电子版;管理岗位(含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即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将于考试通知上予以明确),并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届时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符合应聘地质、工程类岗位条件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计算为考试总成绩;应聘管理岗位(详见附件“招考岗位”加★号)的人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