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招聘人员公告

2013-07-16 14:29:57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

单位 经费渠道 招聘岗位   所需资格条件 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
招聘
人数
最高年龄(年月) 性别 学历 学位 专业 户籍
要求
其他条件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 财政核拨 专业技术 1 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结构工程 不限   面试成绩100%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邮寄报名与现场认证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人员应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该表格发送至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箱:754753109@qq.com。邮件发送完毕后,考生应携带打印后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认证报名。

(二)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7月22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泉州市行政中心A幢625、627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相片1张、报名费80元、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所取得职称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中,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泉州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核发准考证。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市住建局将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复审结果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组织笔试。考生需参加泉州市公务员局组织的2013年上半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体检和考核。

六、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泉州市住建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由市住建局根据岗位性质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验证以及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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