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贡山县卫生局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监督检查
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名单和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均及时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zrsj.gov.cn予以公布。
贡山县纪委第四纪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贡山县面向全国特招特聘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
1、贡山县卫生技术岗位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2、贡山县公开特招特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
联系人及电话:(潘通谦 0886—3511987)
附件:贡山县公开特招特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