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宁德福鼎招聘5名临床医师的公告

2013-07-16 14:34:40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福鼎市卫生局 福鼎市公务员局 福鼎市委编办关于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的方案

宁德市卫生局,宁德市公务员局:

根据《宁德市卫生局、宁德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宁卫人 〔2013〕18号)精神,结合我市岗位需求情况,现拟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且取得2013年我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单   位 招聘计划 专业 学历 性别
1 管阳卫生院 1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 本科 不限
2 佳阳卫生院 1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 本科 不限
3 沙埕中心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本科 不限
4 硖门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专升本 不限
5 潘溪卫生院 1 临床医学 专升本 不限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福鼎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drsrc.com)

福鼎卫生信息网(网址:www.fdyj.org)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及专科毕业生应在2013年 7月10日- 20日期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福鼎市卫生局(福鼎市福龙商住楼6梯313室)

联系单位:福鼎市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3-7813599

3、资格审查

福鼎市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人函[2010]595号文件精神,原则上采用面试方式,结合毕业生在校成绩、工作经历、临场表现及专业基础知识问题、技能操作等方面综合衡量其考核成绩,也可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时,可直接采取考核方式〈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同一岗位应聘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时采取公开选拔方式<笔试或面试>。)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在福鼎市人事人才网、福鼎卫生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并报福鼎市公务员局批准后,于2013年7月31日前,由福鼎市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与“专升本”受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9月30日前与本科毕业生受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一式四份,省卫生厅、县<市、区>卫生局、招聘卫生院、受聘人员各持1份)。有关招聘培训、聘用规定按照《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关于开展2010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0〕59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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