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招聘40人公告

2013-07-16 14:34:59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②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③没有考核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笔试

资格审查和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制卷、答题。笔试内容包括医护职位三基理论,其它职位专业基础知识(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从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践技能考核入闱人员。并在联合办公楼公示栏和巴楚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bachu.gov.cn )公示。同时,告知实践技能考核地点及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四)实践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测评要素:职位相关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仪容仪表等。

1、实践技能考核入闱比例:根据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比例确定入闱实践技能考核人员,招聘3人以下(含3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以上(不含3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技能考核人员。技能考核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2、实践技能考核要求:技能考核人员在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技能考核正式开始进行后到达的,取消技能考核资格。技能考核人员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技能考核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技能考核。

3、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60%=总成绩。

对招聘职位有特别要求的,按职位要求测算总成绩。

①临床医学技能考核参照执业医师考试基本操作技能考核项目,每人随机抽考两项。

②护理人员技能考核项目参照护理技术操作考核项目,每人随机抽考两项。

(五)体检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统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六)公示

报名、资格审查、政审、笔试、实践技能考核、体检等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报名点和网上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在网上查询。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笔试、实践技能考核、体检等招考事项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聘用

凡经资格审查、政审、笔试、实践技能考核、体检等招考事项合格人员,聘用为巴楚县县聘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参照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三年,期满后视其表现予以续签或解聘。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四、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巴楚县纪检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招聘工作的投诉举报。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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