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户籍不限。
3.招考职位:乡镇政法综治人员,职位代码:C01。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整个过程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七个阶段。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25日—2013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带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考生请自行下载并打印,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
4.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3年8月2日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条、报名发票到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职位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
(二)笔试
1.报考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参照2013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已婚者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计划外生育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地点: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hhrss.gov.cn)。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和达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六)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七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按进入面试的达线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直接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三、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每月不低于1500元待遇执行,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否则,解除用工关系,自主择业。
四、本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考全过程由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 0518-87213205
咨询电话:0518-87027270、87027265、 87027371、87027269
附件:报名登记表.rar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