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同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mt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正常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其它事项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二)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三)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3年6月3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劳务派遣人员标准确定,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表现突出者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六)本次招聘工作在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并邀请政风行风特邀监督员进行监督。
(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同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mta.gov.cn/)予以发布,请应聘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厦门海关驻同安办事处
2013年7月12日
附件1:厦门海关驻同安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厦门海关驻同安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