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菏泽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4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15 17:03:22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办法〉的通知》(菏人社〔2010〕55号)精神,经研究,菏泽市图书馆、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菏泽一中、菏泽市立医院等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限),应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要求为准;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附件2。

除紧缺岗位和研究生岗位外,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其岗位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面试情况确定。

三、招聘方式

根据招聘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招聘方式,应聘大学本科及以下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研究生岗位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9:00-7月26日17:3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24日9:00-7月27日17:30

报名网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审查时间:2013年7月23日9:00-7月27日17:3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请直接下载并认真填写《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研究生岗位》(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填报信息要求真实准确,邮件发送后,请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以确认应聘资格(各招聘单位电子信箱及电话见附件2)。有关招聘单位应及时审核并回复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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