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三)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满分100分)、面试(以操作考试为主,满分10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实行加分制。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对象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综合成绩加3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综合成绩加5分;乡镇卫生院报考对象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综合成绩加3分;医疗护理外其它专业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加3分;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对象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免笔试;所有加分项目在最后计算综合成绩时进行。以上加分材料须经市政府办公室文教科、市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市卫生局政工人事科负责人三名同志签字认可后方有效。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知识等。招聘岗位和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大于或等于1:3时笔试方可进行,其中临床检验、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用设备维修、法律等特殊岗位的比例不低于1:2。笔试结束后3天内公示成绩。
2、面试。根据每位考生笔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定名次,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特殊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均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中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进行考核,不符合条件者实行一票否决,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对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一家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正式聘用通知书,被聘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到我市山区乡镇卫生院(五眼泉镇、聂家河镇、潘家湾乡、王家畈乡、松木坪镇)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起点职称,3年后仍不能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起点职称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在编办办理下编手续。聘用到其它乡镇卫生院及市直单位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起点职称,2年后仍不能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对应的起点职称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在编办办理下编手续。聘用人员在所报考的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后服务未满5年的,2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对统一分配的报考对象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中介组织进行培训,不指定任何参考资料和复习范围。
以上各程序的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信息发布官方网站:宜都市政府门户网(www.yidu.gov.cn)、宜都市卫生局网站(wsj.yidu.gov.cn)。
报名咨询电话:
市卫生局:0717-4830803市一医院:0717-4903015市二医院:0717-4660156市中医医院:0717-483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