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2013年招聘编外教师

2013-07-13 13:20:29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根据县人民政府2013年第16次常务会议精神,为满足鹤峰一中教学工作需要,鹤峰一中2013年秋季学期拟公开招聘部分学科编外教师。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钱成玉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晓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马晖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龚德权县编办主任

梅平之县人社局局长

易继刚县监察局局长

袁谷斌县广电局局长

李永忠县教育局局长

覃文全县一中校长

二、成立接待、考务和监督工作组

(一)接待工作组:

组长:严祖光

副组长:曹长松

成员:张弓蔡正伦刘建忠

职责:登录统计并通知相关报名人员,安排好应聘者的住宿及生活,负责做好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相关服务工作。

(二)考务工作组:

组长:覃文全

副组长:邓端武

成员:王贤申郑庆辉刘艳

职责:负责应聘者的试讲内容安排及听课人员的组织调度,安排好备考室和试讲教室,组织笔试出卷、阅卷及成绩统计。

(三)监督工作组:

组长:易继刚

成员:辛国志彭鄂

职责:负责监督保证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下阳光进行,广电局安排2名摄像人员全程录像。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语文3人;数学4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政治1人;英语1人;历史1人。

四、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根据报名情况分两个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次:

一批本科院校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合格直接通知到校参加试讲,方式为现场抽取试讲内容,准备时间为一小时,试讲时间为一节课,由专家组现场(5—7人)评分,试讲总分为100分,起评分为70分,最高分不超过95分,其它分需写出评分说明,各评委的综合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有效分,评委评分采用实名制签字,对自己的评分负责;

(二)第二批次:

二批本科院校以上报名者,采用笔试与上课试讲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以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总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1:2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方式方法与第一批次相同,试讲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每堂试讲课向学生发放20份满意度问卷表,考生分数相等情况下满意度高的优先录用。

五、报到相关要求

(一)第一批次应聘者报到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1日上午12:00分;2013年7月11日下午试讲;

(二)第二批次应聘者报到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3日上午12:00分,2013年7月13日下午笔试,14日上午试讲。

(三)报到时须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证书原件。

(四)报到地点:鹤峰一中办公室;电话:0718-5283050

六、聘用程序及说明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一年后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并在编制许可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择优考核进编,考核不合格者解聘。

(二)聘用后待遇:试用期间,与事业单位统一招考正式录用应届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相同。试用期满转正进编后享受鹤峰县财政给予的国家重点大学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的人才津贴。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后,须签订不少于五年的服务期,试用期间实行人事代理,同时计算工龄和服务期年限。

本细则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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