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惠州市龙门县房产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3-07-12 15:06:0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六、体检

在分数合格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当总成绩相同且无优先录用情况下,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则再进行一次笔试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分数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和县人社局网(http://www.lmrsj.gon.cn)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九、须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龙门县房产管理局

二○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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